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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理解为不能解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只要无...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是可以的: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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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合同两次以上,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的状况已经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现在单位要变更合同内容,就必须与你协商,你应该直接向单位提出要求:按原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你的应对是:接受合同更改,继续留在原单位;选择离职,但单位必须支付赔偿金(按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按第一点,不论合同期多长,都按劳动法规定,自动进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在任何时候,无理由辞退,都应支付赔偿金;按第二点,单位如果不同意,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1《劳动合同法》所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该从本法施行后(2008年1月1日)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开始计算,连续的意思是指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中间没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2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工资与是否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必然关系。 1、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只要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都是不违法的。 2、劳动者工资上调的,可以不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上调;劳动者工资降低的,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同意降低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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