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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
向这么不负责任的人,没资格做母亲。你可以到你们居住地起诉离婚,在审理过程中,你可能要用一点技巧,经公告送达后,可以把婚姻关系解除了,但孩子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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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后,妻子朱某火上心头,将家中衣服点燃后放火烧屋,丈夫徐某在忍无可忍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日前,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原、被离婚。法庭同时考虑到被告朱某已进行过绝育手术,支持了朱某要求抚养一个孩子的请求。原告徐某与被告朱某经人介绍于1991年8月25日登记结婚。1993年生育一女,1997年生育一子。在生育了两个子女后,被告朱某施行了绝育手术。因被告朱某脾气暴躁,常为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1997年4月,被告朱某在一次吵架后,将徐某家中的锅、碗、盘等财产尽毁,并打伤了徐某母亲。夫妻感情至此一落千丈。 2007年3月4日,原、被告又一次吵架后,被告朱某将家中衣服点燃,意欲放火放屋,夫妻感情也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没有感情基础是夫妻婚后生活不和谐的主因。原、被告双方经常吵架,夫妻关系不睦,虽经有关部门调解,但双方关系一直未有改善,被告的放火烧屋行为更是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勉强维持婚姻只会给双立带来更大的痛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夫妻吵架后,妻子朱某火上心头,将家中衣服点燃后放火烧屋,丈夫徐某在忍无可忍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日前,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原、被离婚。法庭同时考虑到被告朱某已进行过绝育手术,支持了朱某要求抚养一个孩子的请求。 原告徐某与被告朱某经人介绍于1991年8月25日登记结婚。1993年生育一女,1997年生育一子。在生育了两个子女后,被告朱某施行了绝育手术。因被告朱某脾气暴躁,常为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1997年4月,被告朱某在一次吵架后,将徐某家中的锅、碗、盘等财产尽毁,并打伤了徐某母亲。夫妻感情至此一落千丈。 2007年3月4日,原、被告又一次吵架后,被告朱某将家中衣服点燃,意欲放火放屋,夫妻感情也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没有感情基础是夫妻婚后生活不和谐的主因。原、被告双方经常吵架,夫妻关系不睦,虽经有关部门调解,但双方关系一直未有改善,被告的放火烧屋行为更是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勉强维持婚姻只会给双立带来更大的痛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生活的。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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