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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期不续签让你走人的,公司还应按你的工作年限(从2008年开始算,进公司时间晚于2008年的,从进公司时起算),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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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上班,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每月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先要告诉您的是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您所介绍的情况,您现在的合同已经到期,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即终止,除非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当然要排除法律所规定的一些除外情况,因此若您在2005年6月25日前医疗期已经届满,并且现在哺乳期也已经届满但仍然处于患病期间的话,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但是应当给予您不少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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