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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国务院《》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是职工所在单位以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只要符合规定条...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理或员工本人确认,单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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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可以提取。预售房产的和办好的在提供相关材料后都可以提取。预售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有房产证的,要提供房产证、完税证等材料进行申请。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提取。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年内提出申请,提供工程预算书、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等材料可以申请提取。3、加装电梯和拆迁安置房可提取。加装电梯的提供相关报建资料,电梯共有人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等材料进行申请;安置房的可以提供协议、超出置换面积的购房发票等材料进行申请提取。4、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提供房产证、危房鉴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证等一系列材料,申请通过后可以提取。5、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提供退休相关的各项证明,在退休后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6、租房的人员以及普通住房物业费也可提取。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等材料,申请通过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提供房产证、当年发票等材料,普通自住房物业费也能用于提取一定数额的公积金。
办理流程:1。审核相关材料2。输入提取信息3。批准提取金额-扫描保存材料4。科长审核签字5。财务记账-打印提取凭证-员工签字确认线下查询:四川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高新区金城大道965号人居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员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028-84350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化体育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于颖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4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银河路四段100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电话:028-87630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电话:028-823137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7879897号金堂管理部地址
条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1)的原件及复印件;(2)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等待通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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