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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
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办人或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还单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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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地税、财政部门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及完税凭证; 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住宅房需提供); 资金托管协议和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存量房买卖合同; 房屋出租的,应提交租赁备案表和承租人放弃购买的证明; 询问笔录; 注:①省直房改房交易需提供省直机关房改办出具的上市备案表;房改房超标的需提供房改办出具的证明或补款材料;②开发园区工业孵化器项目交易需提供开发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同意证明;③非住宅交易以及单位出售划拨土地上的住房需提供已办理出让手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④如出卖方为个人的应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并备复印件;如出卖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⑤购买限购区域存量住房的,还应提供住房查询审核单;⑥未成年人出售房产,由法定监护人代理,同时提供未成年人受益相关声明公证。 2.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3.收费标准: 手续费:住宅:4元/㎡;非住宅:0.8%(成交价或税务部门认定的价格) 登记费:住宅:5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工本费:一本免收,两本以上10元/本。 印花税:5元/本。 合同印花税:非住宅:0.1%(成交价或税务部门认定的价格) 土地收益金:1%(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集资建造的住房;成交价或税务部门认定的价额。)
办理材料:1。身份证明(一)缴存的员工自行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二)代为办理:代理人为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代理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是单位经理的,提供经理身份证和员工身份证的原件必须在网上办理:只支持缴存的员工自行办理,拍照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2、退休证明(一)本市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或县级以上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均需原件网上办理:拍照上传上述资料原件。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代理.非缴存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代理的提供;本人办理.配偶或直系血亲代理的,提取资金转回单位。柜台处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表。网上逐页盖章:无需提供4。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名卡本人办理。配偶或直系血亲代理提供,柜台办理:(1)必须带卡到柜台刷卡;(2)无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名卡的,应提供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的一级银行储蓄卡(仅限建设银行卡和中国银行卡);或者我的社保卡(仅限四川省省级卡和成都市级卡)。网上加盖公章:无需拍照上传,系统在缴存员工登录时自动判断办理地点: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员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2楼电话:028-84350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于颖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4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银河路四段100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电话:028-87630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电话:028-823137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7879897号金堂管理部地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现已实现零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不再要求员工提供还款流水,不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情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1。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本条规定的第一至三项材料,由职工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在网上查询确认,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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