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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使用者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1)...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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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各地高温津贴月补省份排行榜 江苏——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湖南——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广东——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6月-10月共5个月 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于120元,室内工作者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山东——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天津——每人每月83.8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各地高温津贴日补省份排行榜 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的天气,每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上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河南——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湖北——每人每天8元。发放时间: 7月-9月,共3个月 福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00元;其他工人(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每人每天1.20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天1.00元。
(一)全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将日高温津贴标准至少上调2元。(二)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三)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四)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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