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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解答杭州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 按照加班费之外的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发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
一、工伤医疗费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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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时公司里是没有工资的,社险办有补助,划到公司帐上,再由公司发给个人。一、办理程序1、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生育保险《委托收款协议》,确保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所填报的《杭州市企业职工花名册》,即视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三、生育保险的支付项目和标准2004年1月1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其项目和标准作如下调整: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如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产假期限如下:⑴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⑵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⑶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300元;助娩产每人次2600元;剖腹产每人次4300元;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流产每人次600元。3、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实行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措施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放置宫内节育环45元;取出宫内节育环65元;取残环、嵌顿环85元;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皮下埋植术55元;妊娠门诊人工流产术(10周内)100元;妊娠住院人工流产术、引产术(10周内)450元;药物流产200元;输卵管接扎术1000元;输精管接扎术500元;输卵管吻合术4500元;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床位费和所有手术费用,即含术前的常规检查费、术中的手术费和材料费、术后的常规用药费等。
杭州工伤工资怎么算的按照以下办法计算: 一、原工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二、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适用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适用于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7年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854元,日平均工资按2007年计薪标准计算为122.92元,按2008年计薪标准计算为118.2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人均消费支出1409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65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442元。2007年,浙江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分行业劳动报酬如附表。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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