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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更名通常是因为以下几种需求: 1、买房人贷款额度不足,增加买受人以补足贷款额度。事后再去掉其中一个买受人。 2、买房人因为个人原因,...
购方与卖方达成协议并不违法。买方需要提前向卖方发出退房通知,并与卖方达成转让共识。卖方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与受让人签订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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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更名通常是由于以下需求:1、购房者贷款金额不足,增加购房者补充贷款金额后,删除购房者之一。2、购房者因个人原因需要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直接变更购房者。3、共同偿还共同所有权的目的,完成购房合同后,需要增加购房者。购房合同的更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购房合同已经备案,则不能通过更名来满足以上三个需求。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商社预购者转让购买的未完成的预售商社。在没有取得房地产证明书之前,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转让等手续的住宅所有权申请人与注册登记的预售合同中明确记载的预购者不一致的,也不得进行住宅所有权登记。购房合同合同名称的程序和风险1、改变购房合同名称的程序1、如果没有完成网络签名和申请,改变购房合同名称比较简单,与住房管理部门无关,只相当于与开发人员签订合同。开发人员一般同意。2、完成网络签名并完成申请的情况下,通常完成贷款手续,如果必须更改名字,购买者必须与开发者协商,征得开发者的同意,取消现有的购买合同,与新的购买者签约重新申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备案能否成功是关键,能否成功取决于新买家是否取得购房资格等多个因素。二、购房合同更名的风险购房合同更名往往被视为逃避交易税的房地产交易方式。由于直接变更购房合同,发行证明书时显示的是一手住宅交易,所以不征收20%的税金。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以下风险:1、购房合同的更名需要重新记录,被主管部门发现实际目的是完成交易,被拒绝2、完成更名和记录,在申请产权证明书的过程中也有可能面临被征税的可能性,此时风险主要是卖方。3、如果任何一方后悔,合同可能被认定为逃税无效。
能否我们需要具体分析: 1、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2、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的。 3、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另外,虽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但是可以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方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更名人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或赠与了。
购房合同可以更名一、是预售登记前: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如果该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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