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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能重复享受,当事人已经休完病假的,不能再享受公休,打个比喻:某月共有31天,其中工作日26天,公休日5天。某员工当月16日开始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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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不能以调休的形式冲抵,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平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我们习惯称为加班加点。但是,依照法律法规,加班加点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延时加班,即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也称为加点;二是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三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 法定节假日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补休等方式无法弥补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的相关权利。所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而对于工作日延时加班以及休息日加班的,因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所以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调休;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安排劳动者调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少数用人单位以调休方式代替支付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是违法的。以国庆长假为例,10月1日、2日和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或依法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的方式来替代。 而10月4日至7日属于国庆前后休息日的调整,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安排调休,还是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在六个月之内不能安排劳动者调休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或依法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劳动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劳务派遣工申请年休假,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安排。附: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女职工产假休了90天和六个半月的哺乳假,是允许继续再休年假的,因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没有提及哺乳假。休了产假和哺乳假还能休年假,职工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应支付其未休的5天年假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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