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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1、按实际情况,对于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所以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劳动者需要按约定承担赔偿培训费和相关的违约金。 2、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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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培训费金额无关。必须是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并与该劳动者订立了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公司在给你培训的时候如果约定了服务期,并约定如果服务期没有结束而你辞职的,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而你们服务期还没有结束,你应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是你没有做完的服务器应当分摊的培训费用。 3、如果你的服务期已经结束或者当时没有约定服务期,你不需要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要求也就没有法律依据。
专项技术培训要由用人单位来举证,其中培训费用为必须支付的,且在财务列支上要能体现出是专项技术培训费用,必须有别于一般的岗位培训,同时还必须证明事实上进行了专业技术的培训。否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其约定的服务期也是无效的。如果自己也可以举证证明没有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即使用人单位列支了专项技术培训费用,那也不能认定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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