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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6年在中介租一个一居室,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三个月付一次房租。期满后续租一年,怕麻烦所以在原来的合同上写上合同继续有效,延期到200...
1、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而且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2、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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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三、这种情况下,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可以出示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租房合同写一年但没有到期想要提前退租的,可以与出租人进行协商是否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转租。如果对方仍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提前退租。但是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需要仔细研究你的合同条款。 根据你所述内容,你有两种选择: 1、转租出去,这是合同约定的你的权利。 2、你直接退租,即中途违约。显然,这时候保证金不退。 至于你的前一句“在签订本合同时经甲方检查乙方房屋无损害后,将房屋保证金退还乙方,不及利息,”应该是期满无损房屋的,无息退还。后面一句“中途违约,不退保证金”是一个但书规定,即例外情形。 综上,建议你将房屋转租,但鉴于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期,只有半年了,估计不太好租。那么,你只能与房东好好协商了。起诉,对你来说,胜诉的概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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