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船)点火装置以及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的无线电波辐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影响正常无线电业务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拆除废弃无线电台(站)的天线、电缆及其附属设施;场所提供者应当予以督促。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做好无线电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用于防治无线电电磁辐射污染的设施、设备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无线电台(站)停用或者被撤销的,使用者应当在停用或者被撤销后三十日内,到核发无线电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无线电台执照,并说明设备拆除、封存或者销毁等处理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1人已浏览
1,210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