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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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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政府部门导致的,政府部门导致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款。
开发商自持物业,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与正常办理流程相同,具体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审验材料; 4、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商品所有权过户手续,开发人员应首先向房地产所有权管理机构申请房地产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其次购房人和开发人员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过户手续,申请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如果开发人员不处理的话,有关部门会反应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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