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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遗嘱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让。《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
需要放弃继承的人和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协议签字手续, 不能,需要你在死者死亡两个月以内,拿着遗嘱,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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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需要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可。 但是本人建议您涉及房产的遗嘱在订立前做两件事情: 一是咨询法律人士,搞清楚您房产的所有关系,是否有共有人,是否处分其他人的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二是因为该份遗嘱涉及不动产,立遗嘱人百年之后存在房产过户的问题,建议您做公证遗嘱,这样会避免将来的很多问题。 建议您不要做律师见证遗嘱。
1,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继承公证流程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法医学死亡鉴定书等)、火化证明,被继承人在异地死亡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如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如未(再)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 (4)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5)申办继承权公证所需的亲属关系证明表,按 要求填写并由相关部门加意见、签名并盖章); (6)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证明(人事档案中涉及亲属关系的履历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无法提供人事档案证明的,如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有记录的,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关记载文件(户口底册)复印件加盖公章;被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深圳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申办继承权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我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8)继承人原则上应亲自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少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我处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除正常委托授权外,还应记载: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内容); (9)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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