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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
1、按《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26个月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本省上一年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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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25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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