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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流程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
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流程如下: 1、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2、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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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登记时,必须先进行名称核准,主要看看名称有没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有没有已被其他公司注册,同时审核用名是否做到简明扼要,符合工商注册登记的要求。 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 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3、《指定(委托)书》代理申请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提前批准其名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公司必须提交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必须批准的项目,应当提前批准公司名称,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公司名称提交批准。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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