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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指南包含以下几点: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
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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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医学诊断证明》;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补充:1至5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申领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1)准备材料,在产后3个月内持所需材料前往当地生育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 参保人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产前检查费用发票(原件); 在省外生育还需要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都需加盖医院印章。 (2)进项待遇申报,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待遇申报。 (3)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申领条,将会通过社保卡或其他方式将报销费用转到参保人账户中。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根据现行政策,凡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要求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加30天生育奖励假);2、由于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通知》规定晚育假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并在《通知》发布前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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