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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枪支和弹药类型定。非法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军用子...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储存***支、弹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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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或者私藏军用枪支超过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或者隐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超过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超过两支;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隐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一枚以上杀伤性弹药的; (五)非法持有和隐藏弹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 1、非法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取决于枪支和弹药的类型。非法储存一支以上军用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一支以上非军用枪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十发以上军用子弹,五百发气枪铅弹,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可以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一支以上军用枪支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十发以上军用子弹、五百发以上气枪铅弹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一枚以上手榴弹的;(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公斤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公斤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规定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和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公斤以上或者烟火药30公斤以上、雷管300多根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0米以上的;(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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