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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应当以本人全部工资为基数缴费,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加班费、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并且,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 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一般按受伤前12个月本人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要点: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1.工伤医疗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全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地的相关标准进行报销; 3.住院期间护理费:这部分首先要确定是否需要护理,如果需要护理,护理费标准按照当地同等护理级别的护理工资确定; 4.残疾辅助器具费: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是否需要辅助器具,然后根据当地的标准执行; 5.出院后休养期间护理费:需要先确定是否在出院后需要专人护理; 6.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根据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护理费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单位负担); 7.停工留薪期间待遇:原来的福利待遇不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救助金: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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