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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对方赔偿。...
建议及时,复印病历,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鉴定,看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之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如果院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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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2002年卫生部颁布,再次明确“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其二级科目为美容外科学、美容皮肤科学、美容牙科学及美容中医科,规定了医疗美容机构设置、登记,人员资质,执业规则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该文件根据我国尚未确立“专科医师”的现实,首次规定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定义和基本准入标准,文件规定从医者只有在获得医师执照(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所包含的“两证”的基础上,还同时获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证书”,方能进入医疗美容行业,并只能按照其所获得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证书”登记的有限专业范围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具体考试考核细则、证书颁发及校验等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该文件精神具体制定并负责实施。
1.首先如果该死者是属于某个用人单位的职工的话,并且是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的,那么可以认定为要求用人单位赔付,还可以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要求肇事司机或车主或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各个责任承担主体的责任大小)。由于国家并未就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2.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住院费等费用。如果死者死亡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只是一般的车祸行为的话,那么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建议先复印封存病历,固定证据,可起诉主张赔偿,具体问题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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