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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证明延误的理由并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就要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当合同约定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发...
索赔内容:停工机械台班租赁费。劳工工资,现场管理人员费用,场地租赁费。由于甲方误工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工程延误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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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原因停工索赔应该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乙方可以依法索赔,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签订索赔协议书,其内容应当包括:甲方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补偿原则,停工的具体日期,停工的原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临时设施费的补偿,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施工机械停职补偿。
施工索赔的原因大致如下: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的质量和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此,设计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2、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前后矛盾,用词不严谨。一般在合同协议中列出的合同文件中,如果发现某些文件的解释说明有矛盾,可以按照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前面文件的解释更权威。3、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4、改变项目管理模式。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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