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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抗诉分两种情形: 1、第一种是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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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刑事抗诉人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受害者。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时,应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收到判决书后5天内,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一)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二)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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