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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2、征询村民意见 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实地调查与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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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1)行政机关告知可以要求听证权利后,被处罚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以要求听证权利后三天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收到处罚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开始准备举行听证的事项。(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公民可以参加旁听。记者可以采访。(4)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这种调查与审查人员的分离有助于确认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受处的当事人认为主持听证的人员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有权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其回避。(5)受到处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代理人参加听证。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听证程序可以由行政相对人申请,也可以由行政机关组织进行。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通过上文对听证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征地拆迁需要听证程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修改征收土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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