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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
(1)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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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1、从劳动违纪开始到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理时效,不得以次解除劳动合同。 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3、根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 (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一、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但通常情况下,它仅限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当事人主体的变更。例外的情况是:“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二、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样,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依法订立的原则,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提出变更要求。 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向对方提出,并说明理由、内容和具体变更方案。 2.答复及协商。 接到变更劳动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在确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也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协商解决。 3.达成书面协议。 双方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后,应当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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