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会的,新卡一般不会再被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如果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院强制执行工资卡会封。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包括工资卡),是法院在依法行使职权,是强制执行的,不以被执行人的意志为转移。法院强制执行是强制性的,被执行人只能接受,无权拒绝。如果认为法院执行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人民法院强制执查封房屋的规定是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财产不属于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之上拥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则人民法院应当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具体而言,案外人如对被执行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排除执行的物权期待权,则可以排除人民法院对该财产的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0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