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首付款后所剩购房款。同时,不高于贷款公...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原会展中心)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 常平:东莞市常平镇园林路2号常平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塘厦:东莞市塘厦镇爱民街3号塘厦镇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虎门: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石龙:东莞市石龙镇龙城二路8号(原石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场监督分局对面)。
东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 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 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 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