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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条,其规定是:、被告人被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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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报告延长羁押期限的主要案件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原因,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案件:(一)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发现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发现本院办案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 (二)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 (四)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的 (五)未依法对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公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以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 (六)其他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 情节轻微的,可以口头提示情节较重的,应当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同时向检察长报告。 办案部门收到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后,应当在十日以内将核查情况书面回复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案件: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述案件,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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