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人员走失、失踪时间较长,可以到失踪人员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派出所受理。凡是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将根...
婚姻登记后户口方面可变可不变,男女双方可根据自己意愿或工作需要,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如需迁移户口,男女双方可选择事前商谈将何方户口进行迁移。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迁出的,需要按照如下程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一)凡符合办理市区户口迁移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的,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二)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 (三)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
1.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丧命的,申请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丧命文件标注的行文日子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资料、法院宣告公民丧命文件、丧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解决丧命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2.对于公民丧命、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解决注销户口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7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