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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后户口方面可变可不变,男女双方可根据自己意愿或工作需要,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如需迁移户口,男女双方可选择事前商谈将何方户口进行迁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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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迁出的,需要按照如下程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一)凡符合办理市区户口迁移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的,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二)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 (三)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主项项目变更更正申请,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到户籍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应由申请人的监护人(父母)到户籍窗口共同提出申请并签名。 二、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申请对象因涉及“人事”、“社保”、“医保”等事务,须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二、所有材料由内部传递、限时办结。
(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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