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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
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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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只能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能按不动产的面积收取。
离婚可以在登记地区办理,也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力来看,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和权利正确性的推定效力。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房地产登记效力如何?,各国由于基本国情和历史传统差异,房地产登记的效力也不同。关于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观点: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模式之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根据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产权变更不需要登记,因此,房地产登记没有公信力,只有对抗力,不经公示就可以发生物权变更,理论上不仅矛盾,并且在实践中对第三人的保护也是不利的。登记要求主义因不动产产权变动必须登记,因此,登记具有公信力,符合物权的排他性效力,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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