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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住需要吗,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的,人民法院不...
一、入住的业主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不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向法院诉讼,业主需要补交物业费及滞纳金。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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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违反房地产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支付或拒绝支付房地产服务费,业主委员会有权催促逾期支付,房地产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房地产费,对房地产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败诉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但是,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业主可以拒绝支付房地产费用:1、房地产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合同约定的标准2、房地产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3、房地产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房地产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就说明服务质量不足。服务质量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房地产公司谈判,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改聘其他房地产公司管理住宅区。
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得拒绝支付物业费。入住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为由不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就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
答:这个问题应分两种情况。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没有利益关系,我们不能以房屋存在问题作为理由拒交物业费。房屋有问题,只能找开发商。 如果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关联企业,比如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或者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将优惠、免收物业费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这样我们就有理由相信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一家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我们通过拒交物业费来达到“债务抵偿”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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