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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到35℃以上可向单位要高温津贴武汉市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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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浙江省关于高温津贴有哪些规定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浙江省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武汉工地高温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补贴的标准也不是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发放形式可以按月或者按天计算。每个地区根据当地气温具体情况,会出台具体的高温补贴最低标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高温津贴不低于45元。各地区在此标准上,高温补贴具体标准都有提高。比如重庆地区按照当日最高温度来划分高温津贴分别为不低于5、10、15元/天;陕西规定的25元/天;上海规定的不低于200元/月。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最终是以工资形式发放到位,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等,也就是说劳动者最终得到手的钱一定是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夏天用清凉饮料等来代替发放高温补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高温场所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解暑饮品和休息场所,高温补贴是另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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