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在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或者对原有河湖工程设施...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依照水、防洪、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保持河湖水域面积,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保障河湖防洪、供水功能,维护河湖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是河湖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新城和重点发展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符合全市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经批准的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从事开发、利用活动。
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当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水资源、防洪排水和水土保持等规划相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湖的,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7人已浏览
2,882人已浏览
897人已浏览
1,7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