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我还需要申报纳税。按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的,也应按规定申报纳税。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 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5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