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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2012第1号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
两点意见供你参考:一是公民所举报的违法案件,土地局一旦作出处罚决定,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拒绝履行,则应该由土地局申请到法院强制执行,而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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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2009年及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采用简易计税不享受优惠政策的,可以开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的,税率4%,减免2%,实际上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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