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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根据以前是否抵扣了进项和对方要求。可以有以下两项操作:如果抵扣了进项了,那么现在开出的发票税率必须是17%,至于是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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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区分不同情况: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自然人销售不动产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部分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并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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