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性,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或者可能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996暂行规定》”)将商业贿赂的对象确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正当竞争的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是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这是分析判断具体市场交易行为属正当竞争还是不正当竞争的根本标准。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所谓违反本法规定,应当理解为是指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第5—15条的规定,即只有违反该章第5—15条规定的行为才构成不正当竞争。[1]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对于在市场竞争中涌现出的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至15条的具体规定,已无法囊括,法律已不敷适用。
首先体现在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秩序混乱,造成不公平竞争.他削弱和窒息了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应有的活力和作用,严重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对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很简单的事实,非法经营者成本低,质量差,售后服务几乎没有,强占大量的市场份额,从而使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受损,消费者利益受到伤害. 再次,影响我国的改革开放,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其次也会败坏社会风气。
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国家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 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第一个专门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别法。 1993年9月2日中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分5章33条,主要内容包括: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3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7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