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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传销犯罪嫌疑人减轻刑罚的辩护方式应该是,在为被告辩护时说明,被告主动承认其实施了传销的犯罪行为,提供其他案件线索,认罪态度好,对案件查明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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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庭审前,我认真阅读了本案卷宗材料,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我对本案的案件事实已有充分的了解。首先,我对凶手残忍杀害三被害的行为表示同情和慰问。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资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辩护人的当然职责。在今天庭审中被告人范家礼再次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为无罪供述和辩解。纵观本案,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其证据严重不足,依法应对被告人作无罪处理。现基于上述认识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有杀害三被人的主观动机和故意。理由是: 1、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的书面证言和关于范荣昌被害人家人打伤的《调解协议书》及《收据》两份书均证明了被告人一家与被人一家曾经有过纠纷的事实但不能由此证明被子告人就有杀害被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2、被告人虽在公安机关有过欲伤害付再英家人的供述,但因被告人无论在庭审前,还是在今天的庭审中,均一再否认上述事实,且被告人供述的内容与范荣昌、范荣所两被告人供述的内容相互矛盾,又无其它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故不能有效证明被告人有杀害被人付再英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3根据三被告人所作的无罪供述和辩解,再结合《调解协议书》、《收据》两份书证及证人的证言来看,均一致证明被告人一家虽曾与被人一家有过纠纷但两家的已经当地村组织调解平息。且事后也未因此再发生过纠纷。由此可见,被告人一家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律师辩护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如,可根据情节进行从轻减轻的辩护。 按《刑法》及相关的规定,如下情节: (一)总则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胁从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 3.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盲人、又聋又哑的人犯罪;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预备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4.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 这在刑法中只有一个,那就是从犯。 5.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 一般立功;教唆未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6.从重处罚 累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7.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大立功;我国有管辖权,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二)分则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 1.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 2.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从重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5.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6.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帮助当事人伪造、毁灭证据罪的,从重处罚; 7.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8.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9.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10.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11.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12.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3.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非法搜查、侵入他人住宅的,从重处罚; 14.国家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15.犯受贿罪索贿的,从重处罚; 16.犯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如救灾、救济、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7.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淫秽的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从重处罚; 18.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从罪处罚; 19.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20.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电报、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二、酌定情节 这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在刑罚裁量时应当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况。这主要包括①犯罪的动机;②犯罪的手段;③犯罪的时间、地点;④犯罪结果;⑤犯罪对象;⑥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⑦犯罪后的态度;⑧前科等。 三、量刑情节的种类 量刑情节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在1997年刑法中,总则不再有加重处罚。如果需要加重刑罚必须在刑法分则中有明确规定,这一般是所谓的情节加重犯。 1.从重处罚。在法定刑幅度内,适用相对于没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较重的刑罚。 2.从轻处罚。在法定刑幅度内,适用相对于没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较轻的刑罚。需要注意的是,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判处刑罚,从轻处罚也不意味着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下判处刑罚。正确的做法是,先暂时排除犯罪人所具有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序,根据刑法估量应当判处什么刑罚,再考虑从重情节与从轻情节,从而确定应当宣告的刑罚。 3.减轻处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减轻处罚有两种。其一、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这又分为两种情况。①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刑罚只有一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减轻处罚就是判处低于该条文规定的量刑幅度最低刑的刑罚。②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刑罚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减轻处罚就是判处低于与犯罪人所犯之罪具体相对应的该条文规定的量刑幅度最低刑的刑罚。其二、法外减轻处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4.免除处罚。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 四、量刑情节的竞合 如果犯罪人有数个量刑情节,应当分别予以考虑,而不能任意改变量刑情节的功能。比如犯罪人具有几个从轻情节,那应该对犯罪人在法定幅度内数次从轻,而不能减轻处罚,相应的如果有数个从重情节,也不能对其加重处罚。如果犯罪人既有从宽情节,又有从严情节,则应先考虑从严情节,再考虑从宽情节。 无罪辩护的技术和技巧更复杂。
辩护时举报他人可以减轻处罚,法律支持我们举报一些违法行为或者侵害行为,对于公正的举报,法律是非常支持的,但是,对于那些心术不正或者想要打击报复别人的人,就会以恶意举报等方式打击别人。但若是恶意举报,处罚是会比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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