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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以减轻处罚。根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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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轻伤刑事案件辩护方案的制定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是否构成犯罪(无罪辩护)】 首先第一步是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寻找无罪辩护的可能性。根据案件事实。看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是否是意外事件等等。对人身伤情鉴定文书进行质证,看是否具有程序上或者实质上的问题,从而打破公诉机关的证据链。总之,结合全案的证据材料,看是否由做无罪辩护的可能性。在这一步尤其要注意全案的证据是否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地步。 【此罪还是彼罪(定性辩护)】 在确定了被告人肯定有罪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分析被告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其他罪,有没有可能构成其他的轻罪。如果有其他的轻罪可能,可以做罪名辩护。即被告人不构成A罪(重罪),而是构成B罪(轻罪)。不过有人并不赞同这种辩护方式,认为这是律师控告被告人。但是我认为,如果发现这个案子法院是肯定不会判被告人无罪,没有无罪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直接做无罪辩护可能起不到很好的效果。这时如果做罪名辩护,可以给法官一个台阶下,从而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罪轻辩护(量刑辩护)】 在经过上面的思考后,如果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疑问的话,那么接下来可以做量刑辩护。量刑辩护也就是围绕量刑情节进行的,尽可能减轻被告人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辩护。具体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从犯罪嫌疑人年龄、动机、自首、立功、被害人谅解、累犯等多个情节入手。如果是共同犯罪的,还可以从主从犯的地位进行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宣告刑也是一种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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