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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而此次疫情就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施工企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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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期延误:因政府采取停工等防疫措施直接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因施工人员返岗延迟等疫情相关原因将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取得建设/监理单位签证。2、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停工和工期延误相关损失,如停工期间工资、后期赶工费用等,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协商合理分担。3、慎重提出解除合同要求。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疫情期间,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疫情期间企业延迟复工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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