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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的简易程序(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2)...
一、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1)案件简单,只造成车辆损失或人员轻伤。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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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根据有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有:(1)没有人身伤亡,或者仅有轻微财产损失,但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身伤亡就适用简易程序,反之适用一般程序;如果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就适用简易程序,反之适用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2.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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