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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的简易程序(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2)...
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三十条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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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2.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一、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1)案件简单,只造成车辆损失或人员轻伤。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值班民警使用《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3)当事人按照事故现场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对于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以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当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证人在接受询问时应如实反映情况。(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三)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四)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责任,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其权利。处罚者可以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应当申请审查或者听证。(5)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规定。办案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和调解。经调解,各方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办案人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6)追查交通逃逸事故。在发生交通逃逸事故后,受害者或目击者应记住肇事逃逸车的车号、车型、颜色和方向,并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或向附近巡逻,值班民警报告。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当场处理,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由机动车方当场赔付400元(含)以内的,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载后,机动车方当事人可持《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索赔(包括2006年7月1日以前已经生效且在保险期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2、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依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由各方当事人到保险公司索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一)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二)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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