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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分手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2-01-21
1、你所说的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你们的同居,只是你提供了房屋,各自的收入和开销都各自处理,且只是晚上休息的时候回到你提供的房屋内,也就是你只是提供了房屋用于居住,而且生活开销以及各方面的支出都是各自管各自,那么对方就没有权利分割你购买的房屋; 2、如果你们同居期间的各方面的收入都共同管理,共同开销或者支出,共同处理一起生活期间的事务,那么在你们共同生活即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就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在你们分开时就应当按照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如果你能够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在同居期间是第一种情况,那么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当进行分割。如果你不能证明或者对方有证据证明你们同居期间的一切都是共同处理,共同收入共同支出,那么法院一般会裁判进行分割,当然房屋应当归你所有,但是你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4、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们在同居期间你是使用的你同居之前家人给你的钱款以及你自己所赞下的钱款一次性支付的购房款,那么只要你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也应当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5、那么你现在重要的是取证,比如:你在购买房屋前的存款情况,你的收入情况,个人存款情况,你购房前你父母亲给你转账记录,你们共同生活期间的开销一直都是各自开销各自的收入等证据(录音录像记录、微信、手机短信息等),来证明你购房的情况以及共同同居期间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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