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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向其近亲支付丧葬补贴、赡养亲属养老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务派遣工人死亡赔偿申请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基本信息、工人死亡基本信息、支持亲属和直系亲属基本信息、工人死亡原因、时间、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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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劳务派遣,由劳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谁承担: 1、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 2、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 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中心自2008年2月成立以来,为缓解人员紧张窘境、有效适应负责全省药品、耗材、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承担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等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的建立、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等紧张工作任务需要,先于2009年6月招聘录用XXX到综合办公室从事收发文及后勤岗位工作,后又于2012年3月经省卫生厅2011年下半年编外人员招聘考试录用XXX到业务二科从事电话咨询及申投诉接待工作。其中,XXX,女,1988年12月出生,XXX省XXX县人,因试用期满未能提供人事档案,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按工人档实行工资套算,并于2011年1月起按年签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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