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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中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区别是什么

2022-01-22
1,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 2,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承揽关系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3,雇佣关系的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劳务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雇佣契约;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工作,还可以请帮手共同完成工作; 4,雇员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雇主能够举证证明雇工人身损害是由不可抗力引起或由雇工故意行为造成,才可以免责。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5,雇佣合同中,雇主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而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的,而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现有的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来缔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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