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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继承的房产如果未明确规定是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
收入存子女名下如果属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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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10ask.com 律师按: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享有和变动需有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观表现形式,通常不动产物权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登记。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应区分外部效力与内部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基于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一旦不动产物权经登记,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与登记权利人发生的不动产交易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内效力则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权利人。 【客户咨询】 1、我和老公1998年结婚,2000年有了一个儿子,2002年我们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证登记在孩子一个人名下,现在夫妻感情不和,有可能要离婚,情况这个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10ask.com解答】 1、这个房屋应该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孩子都有份额。 2、实践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有时将房屋产权只登记为未成年子女一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未成年子女,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但是,对于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负责偿还。
: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财产留给子女有两种方式,遗嘱与法定继承。遗嘱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遗嘱规定而继承遗产的方式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包括继承顺序、份额等)继承遗产的方式。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故在本案中,父母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婚后的子女,要看“留”的方式,是否留有遗嘱,遗嘱中有无确定只归一方如果子女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实生活中,房产可能是父母辛苦一辈子的积蓄换来的,父母为了把自己的房产留给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并把自己的子女作为遗嘱的继承人,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女婿或儿媳通过婚姻的方式分得父母的房产。
尚未实际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此时的房产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夫妻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则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如果离婚诉讼已经开始,则需要离婚诉讼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提起一个继承之诉。此种情况下,由于离婚诉讼必须以该继承遗产之诉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法院会裁定中止离婚诉讼。当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就全案中止诉讼,也会就财产分割以外的、事实已经清楚的离婚诉讼请求部分先行判决,这样做也是比较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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