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公司的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中,因参与合并而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无须进行清算,即可进行注销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则应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召集创立大会...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合并的注意事项有: 1、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企业合并的方式有两种: 1、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那么被吸收的公司要办理注销,而存续公司要办理变更。 2、新设合并:两个公司都注销,再注册一个新公司。 如果是吸收合并,那么存续公司需要做工商变更,被吸收公司需要进行注销。 吸收合并的公司是本市以外外的公司,要在被吸收方在所在地办理注销手续,在吸收方所在地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是新设合并,之前的两家公司要分别解散并注销。(由于合并已经登报了,所以注销时不需要再清算和登报了。) 还有一点也是合并的优势,因合并而存续的企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就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了。
注意事项: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