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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影响:当事人的子女,户口只能在当事人及配偶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与其他户内成员的户籍,是无关的。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的证件...
户口可以进行直系亲属投靠: 1,当事人的原籍变迁了,户口应该遵循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如果随父的,父亲目前的户口在哪里,当事人也可以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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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无关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如果当事人的父母户口本上无其他子女的,在符合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迁入政策(主要是年龄),并且当事人户口所在地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母亲的户口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及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无法在一个地方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当事人想转移孩子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夫妻俩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孩子户籍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孩子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孩子的户籍,当事人拿到孩子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到父亲处,两年后也可以迁移回母亲处。建议不要频繁地迁户口,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随便乱迁户口的。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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