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 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合法。 2、要求加班费。 ——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加班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1、首先要了解公司的工时制度,是标准工时、不定时还是综合工时 2、标准工时是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小时,一个月不超过36小时;不定时除了法定假日必须以付加班费外,其它时间加班都不用支付加班费,每天工作时间可以在10小时以上,保证每周休息一天,不过前提是去劳动局申请不定时必须得到所有执行不定时岗位员工的签名才有效,不定时一般针对一线岗位和高管。一线采用不定时主要原因是不想支付加班费,高管不定时是因为其工作内容决定的。综合工时一般以月、季度作为工作日,如上一个月班休一个月,这种工时的工作时间平均到每周后,必须与标准工时相同,超时要支付加班费 3、很多工厂因为机器不能停,所以一般采取2班或3班倒,超时部份支付加班费。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超时很严重,但是想要打赢公司,首先要有证据。一是你加班的证据,这个主要是考勤,二是证明你的超时工作是公司安排的而不是自愿的,自愿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如果没有加班申请单之类的最好是联合一些离职员工一起要加班费,胜的几率大些 4、让你加班你没同意,可以视你为不服从管理,只是程度的问题。如果公司制度中有规定不服从管理属于被辞通类型,那么让你离职是合理。不过一般公司对这种情况都不会要求离职,最多是记过之类的。如果你不离职,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是不能辞退你,或是支付2倍赔偿金强行开除你 5、如果要告公司,直接去劳动局即可,不过最好是先不动声色收集证据,不然等公司知道你要打官局,不让你进公司你是收集不到证据,另外工有、工牌这些要保留好,尤其是工资单的签收记录,到时算加班费是要以你的工资为基础来算小时工资的。 6、多拉一些人,声势大了效果才大,实在不行就找媒体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2,806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