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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
一、单位辞退员工合法有效的形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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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约;试用期就是双向选择阶段,双方都要选择的权利;你维权要看什么事儿,人家不需要你,你维什么权签订劳动合同以后都有被辞退的可能。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1.员工是否存在消极怠工形为,是一个很难认定的问题。在实务中如果企业提供的录像资料能明显反应员工有怠工形为,也有可能被仲裁庭和法院认可。 2.要求员工写认错书、检讨书、保证书等,但难度较大。 3.由其他员工(最好三人以上)证明,形成书面材料。 4.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记几次大过可以辞退员工,但可由规章制度作出规定,但因为贵公司原规章制度并未写明记几次大过可以辞退员工,只有罚款处罚:大过一次,罚人民币50元,罚款转入员工福利基金。所以,如果要确定记几次大过可以辞退员工,也只能在规章制度中予以说明。也需职工代表签名、公示。 5.如果规章制度里面有写明记大过几次可以辞退员工,公司可不负经济赔偿责任,但薪水应按时发放。但也不能在规章制度里面写,记大过一次就辞退,否则即使经职工代表签名、公示,也不会被仲裁庭采纳,会被认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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